医疗保险报销程序的相关规定是:参保人员可持医疗保险卡在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其医药费用可用卡直接结算,购药时不计入社会统筹,全部由个人账户支付,如果个人帐户金用完,可以用现金支付。
二、门诊医疗保险报销时需携带的资料有: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三、医疗保险是可以断交的。找法网提醒你,医疗保险断交的影响有:
1.医保待遇从断交的次月起停止享受;
2.断交期间个人账户不再划入;
3.断交期间不计入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
4.断交三个月以上或中断缴费在三个月内但不选择中断补缴,如果再以个人身份参保有六个月的医疗待遇等待期等。
标签:
X 关闭
X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