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被监护人财产的条件如下:
(资料图)
1.征得被监护人的同意。
2.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
3.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4.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二、被监护人主要是指未成年人、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找法网提醒您,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和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三、监护权的内容有如下:
1.住居所指定权。未成年人不得随意离开监护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此权利由监护人行使;
2.交还请求权。当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被人劫掠、诱骗、拐卖、隐藏时,监护权享有请求交还被监护人的权利;
3.被监护人身份行为以及身上事项的同意权。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不能独立行使身份行为和独立决定身上事项,必须经监护人同意,方能行使。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职业的许可,法律行为的补正等,都由监护人为之;
4.抚养义务。这一义务源于亲属权的义务,监护人应当为被监护人提供扶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但被监护人有财产的除外。对被监护人无法定扶养义务之人,不承担此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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