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将固定资产“机器设备”类别中的输电线路、海上
风力发电设备、光伏发电设备、储能发电设备及光热发电设备的折旧年限进行调整,
并就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如下: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系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
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新能源发电行
业现状及公司业务实际,对公司已披露的合并报表金额无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说明。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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