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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鸿雁
“法律是这样规定的,以后我们知道怎么处理了。”近日,一起相邻通行纠纷在“村群法官”的调解下成功化解。这是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建群”“入网”发现和解决群众“小纠结”“不痛快”中的一幕。
郭某甲和郭某乙是亲兄弟,宅院相邻。郭某甲未经其兄及另一户人家同意,在建房时占用了3家人一起修建的水泥路,郭某乙认为郭某甲侵犯了其相邻通行权,因此引发了纠纷。
一天,富源县人民法院黄泥河法庭“村群法官”陈夏宽带着皮尺来到了两兄弟家,经丈量勘测,发现通道被占用的面积不大,不影响正常通行,但郭某甲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占用部分通道确实属实。
事已至此,若拆除墙体损失更大,于是陈夏宽建议保持现状,由郭某甲向郭某乙赔偿部分损失,但兄弟两人仍不愿退让。
作为“村群法官”,陈夏宽就案说法,从纠纷产生的原因到解决的办法,再到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传统美德,让调解兼具法理、情理。郭家两兄弟终于松口,决定各自退让一步。
“一村一群”“一网一人”融入基层治理,“一进一访”“一问一答”说理明法解心结,“一案一课”“一站一点”线下线上解纷送法。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推进“抓前端、治未病”工作中,主动将基层法院、人民法庭服务触角延伸到村(社区),特别是偏远山区,“六个一”做实“法庭进村(社区)、法官进网格”工作,打造人民群众“家门口”的法院。
哪里有司法需求,哪里就有司法服务。法官进入“村群网格”后,在开展法治宣传、发现不稳定因素、制定应对策略的同时,主动协调基层综治人员开展矛盾纠纷干预化解,着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纠纷成诉或引发其他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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