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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时间:2023-05-13 08:05:12     来源:正观新闻


(相关资料图)

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张瑜、罗伟2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郑政任〔2023〕3号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张瑜同志为郑州市司法局法律专务(试用期一年);

任命罗伟同志为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电子政务总工程师。

郑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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