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使用权可以出资。但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知识产权出资不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和法律规定;
2.该知识产权必须属于财产性权利,且必须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相关资料图)
3.其他条件。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1.原始取得。知识产权共有的原始取得,即共有之知识产权系首次形成,不依靠任何原知识产权人的权利而取得的方式。对知识产权的原始取得,我国《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和《民法典》都有明确的规定。
2.继受取得。知识产权共有的继受取得,即共有的知识产权以原权利人的知识产权为依据,通过某种法律事实而取得的方式。
三、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如下:
1.未经知识产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出售、出租、制造、变造其产权的载体实物的;
2.故意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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