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 A 公告编号:2023-01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合并净利润为 34,268,621.20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为 41,552,025.96 元 , 期 末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公司本年净利 润为-9,175,398.76 元, 上年度对 股东分配 (派发现金 股利)
润分配方案的有关规则,应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为基数进
行分配,2022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53,925,269.97 元。
为积极稳定地回报股东,公司结合目前盈利状况、经营性现金流情况及未来
发展规划,遵循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经
董事会讨论决议,提议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38,280,604 股为基数(此基数亦是最新股本总额),每 10 股派现 0.8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
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依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
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而对分配总额进
行调整。如总股本未发生变动的,则按上述既定基数和方式实施分派。
本次利润分配预计现金股息分配总额约 51,062,448.32 元(含税),占 2022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比例约为 33.17%,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
例为 100%。
二、其他相关意见和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报告期的经营情况和盈利水平、可供分配利润
状况,以及考虑了未来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情况下,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制
定合理、决策程序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
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重视对股东分红回报,根据年度经营成果、未来资金规
划等因素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规定,符合《公司
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符合投资者利益诉求,
对方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查看原文公告
标签:
X 关闭
X 关闭